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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对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督导检查

时间:2019-03-15 16:37:4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3月16日,省检察院督导组成员、法制办主任齐世萍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学斌、公诉处处长王存代陪同下,深入张家川县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督导检查。张家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建平,县检察院班子成员、乡镇检察室主任、院扫黑办全体成员参加座谈汇报会。

督导组通过查看工作台账和会议记录、调阅案卷材料、召开汇报座谈会议等形式,重点对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站位、组织领导、案件办理、“破网打伞”、线索排摸、参与综合治理等六个方面工作进行督导核查,并对县院扫黑办设置和布置情况给予了具体指导。

齐世萍主任对照六个方面十三项具体问题,采取问答方式,逐项进行了发问,县院进行了逐一答复,并通过扫黑办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印证。齐世萍主任在核查后指出,张家川县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组高度重视,政治站位高,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对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县院要再次召开党组会议和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各级检察机关相关扫黑除恶的政策要求和法律规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思想再统一,认识再提高,措施再具体,工作再规范。二要进一步排摸涉黑涉恶线索。要对2015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详细摸排,从个案中发现梳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及时汇总归纳,及时依法妥善移送处理。同时要加强线索的跟踪和反馈答复。三要进一步规范办案机制。要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涉黑涉恶案件报批报备制度、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制度和领导带头办案、包案等制度。四要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要树立案件质量是第一生命线的意识,及时与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沟通协调,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严格审查涉黑涉恶案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认识不统一、有分歧的案件提出有针对性的补充侦查提纲,建议公安机关深挖细查,扩大侦查范围,搜集固定证据,确保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五要进一步发挥好监督职能。在介入侦查、案件审查、量刑建议,以及办案中发现违法问题,都要提出意见或检察建议,对于发现的“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六要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对在办案中发现的部门、行业存在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源头治理,形成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建平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政法各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邵新建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通过院党组会、领导小组会,贯彻落实督导组反馈的要求,着力抓好各项要求落实,推进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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