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举办外出培训干警学习成果交流讲座。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斌同志结合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组织的第1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学习情况,以传学讲学方式,从“课程介绍、学习收获”两个方面与全院干警共同分享了学习体会,切实实现“一人培训,全员受益”效果最大化。
许斌同志首先介绍了培训课程,课程涵盖高质效办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刑事司法基本理念问题、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检察技术助力高质效办案、中国检察制度历史及其启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沟通与协调能力、指导性案例与典型案例的编研等方面内容,尤其是 4月8日开班当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以《坚持“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题作的专题辅导授课,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重在转变检察人员履职办案的思维方式、引导优化履职办案的工作方式,促进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个基本价值追求贯彻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为我们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有力遵循。
其次,许斌同志结合培训学习体会,从三个方面为大家作了传导式培训:一要践行“三个善于”,树立朴素的正义观。“三个善于”是最高检党组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提出来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相互关联、不可偏废,其根本源于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领悟和践行,作为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深刻认识“三个善于”的基本内涵,准确把握“三个善于”的实践要求,切实把“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要转变司法理念,树立专业的检察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既将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权运用充分,也要恪守职能边界,不脱离检察职能,不超越检察职权。检察机关要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必须转变司法理念,正确处理好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严格依法和法与时转,法律授权和依法履职,法律规定和司法政策的关系,实践中要着力推动构建刑事检察“三大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民事检察不专、不会等问题,着力解决行政检察不敢、不力等问题,着力推进公益诉讼以可诉性提升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着力落实检察侦查要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稳步推进工作要求,努力做到让检察办案更好契合人民群众基本认知,让公平正义真正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三要彰显担当情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是一个动态完善过程,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评价指标》的价值导向,科学运用评价指标,强化指标数据的质量管理,引导检察人员更加坚定树立正确政绩观,一体加强“案”的管理和“人”的管理。实践中要统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检察人员考核机制,引导检察人员彰显担当情怀,坚持严格依法和实事求是,坚决杜绝不顾办案实际,只求数据排名等非理性现象发生,切实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开展传学讲学活动,是对培训成果的一种转化,达到了将“个人培训”变为“共享学习”的目的。下一步,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传学讲学活动,真正把培训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切实提升检察队伍能力素质,着力打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