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在第十个国家宪法宣传日之际,结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四下基层”工作要求,12月4日,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党日”系列活动。
开展宪法学习活动
结合12月份“主题党日”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章节内容,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维护宪法权威,积极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上午10时,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干警整齐肃立,面对国旗,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院党支部书记王文举同志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握拳,带领全体干警庄严宣誓,字字铿锵,掷地有声,充分表达了检察人员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心,也展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奋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
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活动现场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参与干警积极与群众开展交流互动。活动中共摆放宣传展板5块,横幅2条,发放宪法宣传册、公益诉讼宣传单等资料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自觉养成不断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争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好公民,依靠法律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法治张家川建设。
下一步,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能动履职,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实践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促进执法司法公正,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