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更好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近日,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张家川县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专项检察监督的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专项检察监督。
《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遵循原则、重点内容、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六个方面细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重点对公安机关2022年以来所办理的未结刑事案件、撤销案件、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调解案件、接处警登记、警综平台等进行全面检查,着力发现公安机关是否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违法立案、强制措施决定和执行不当,是否存在刑事案件降格处理、执法不公等方面问题,以问题线索的办理深入查找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内部监督管理等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执法活动专项检察监督开展,旨在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能力,强化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检察监督,促进公安机关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公正履职,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检察监督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