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紧密结合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政策,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近日,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对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中6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集中训诫,并就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等方面对各监护人进行了指导。
活动中,案件承办检察官就近年来本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的特点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深刻解读,向6名涉案未成年人剖析了所涉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积极引导涉案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是非观、法治观、人生观。同时针对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缺位的问题,检察官提出未成年人思想不成熟、依附性强,家长要多关注孩子内心世界,通过自己的言行,对孩子言传身教,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与孩子建立平等一致、相互尊重、相互关怀的关系,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与学校一同形成一个切实有效的监督圈。
全省“三抓三促”行动及“铸忠诚警魂”活动开展以来,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工作实际组建工作专班,创新方式方法,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墙。一是“因孩制宜”提供“法治套餐”。以“订单”式、互动式、法治主题班会等形式,结合学生年龄、身心特点、周边环境为孩子们量身定做不同的法治课题;利用“云课堂”,将“法治进校园”转变到“法治进家庭”,扩大普法范围;启动“开学季”法治宣传周活动,用心讲好“开学第一课”。共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3次,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师生10000余人参加。二是“强制报告制度”明晰责任主体。联合县公安局印发《关于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的通知》,对辖区内旅馆经营者和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安全分管理领导,卫生健康系统负责人、高中、中职学校及城区中心班主任共计380余人进行“预防校园欺凌,构筑平安校园”及“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培训,靠实义务履行主体。三是“守护校园周边安全”筑牢安全防线。重点就城区、乡镇20余所校园周边商铺宾馆是否合规合法登记经营、是否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备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共筑未成年人无烟酒健康环境,共牵住宿、娱乐场所涉未安全保护防线,共守学生出行安全,消除了校园周边各类安全隐患。
下一步,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部门信息通报机制,全面掌握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信息动态,加大对“问题少年”矫治教育力度及其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增强法治教育影响力和渗透力,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推进学校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