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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检察进行时】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集体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3-03-09 17:20:3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轻伤害案件办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高轻伤害案件办理质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3月9日,由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靳文刚主持,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共同学习了《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

 

学习过程中,靳文刚同志就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新要求和司法理念进行了解读,并要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时刻秉持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要从案发起因、双方当事人关系、犯罪嫌疑人行为、伤害手段、部位、造成的后果、认罪悔罪态度等方面全面审查案件;要坚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运用刑事和解制度,积极促进矛盾化解,把修复社会关系作为履职办案的重要任务,真正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

为进一步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意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学习过程中,还集中学习了最高检发布的“焦某、李某故意伤害案”等5件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典型案例。

学习结束后,第一检察部干警纷纷表示,要以“三抓三促”活动为契机,依法能动履职,积极促进轻伤害案件矛盾化解和诉源治理,促进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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