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5日下午,张家川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爱铭主持,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实施意见》是省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细化措施,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实施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省委出台《实施意见》的战略考量,深刻认识到法律监督是党、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我们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必须把《意见》和《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纲领性文件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实施意见》围绕“四大检察”入手,从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强化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完善审判监督工作机制,强化检察建议的监督纠违功能,完善调查核实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践探索,重点从制度、机制层面解决法律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近年来法律监督工作中探索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对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出了要求。同时,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加大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保障力度。
会议要求,一是要把学习贯彻《实施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会后以部门为单位开展集中学习,全院干警要学深悟透,通过深入研讨,切实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意见》落实在检察工作实践中。二是要深刻领会省委出台《实施意见》的战略考量,深刻认识到法律监督是党、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我们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必须把《意见》和《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三是要认真贯彻《实施意见》精神,对标《实施意见》,深入分析当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逐条拿出改进措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以更有力的检察履职推动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四是要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与“质量建设年”重点工作相结合,聚焦县委经济社会目标发展任务,找准检察工作的发力点,结合点,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有力保障张家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检察能动履职的实际行动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