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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出庭公诉 切实落实司法责任制

时间:2024-04-09 10:04: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4年4月8日,张家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在张家川县法院开庭审理,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爱铭出庭支持公诉,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洲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均被支持。

在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某非法持有枪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法庭调查环节,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被告人杨某某对于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无异议,杨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体现,是提升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有力举措,为全院干警更好的履行司法办案职责,推动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下一步,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持续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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