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深化落实对公安派出所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督促公安派出所依法规范办案。近日,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全县16个基层派出所,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活动。
为开展好此次专项活动,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斌带领三个检查组9名检察干警先后对全县16个基层派出所、张家川县公安局内设业务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小组坚持把监督纠正违法、采取强制性侦查措施、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错捕漏捕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对各类警情和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现场调阅有关案件卷宗材料145册。围绕执法主体、证据认定、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卷宗扫描等方面全面评查,对存在的13个问题当场向办案民警反馈,做到立行立改。
全省“三抓三促”行动及“铸忠诚警魂”活动开展以来,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侦查监督新途径、新方式,采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实地调卷评查监督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对公安派出所的执法办案活动进行检察监督。一是联席会议制度助力解决新问题。与县公安局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一定时期内本地区刑事案件发案规律、特点,研究打击、防范对策和措施;通报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成因,提出整改建议。目前召开联席会议4次,同堂培训、庭审观摩5次,解决案件问题30余条,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切实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促进公安派出所依法、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二是信息共享形成刑事诉讼大控方格局。积极协调县公安局,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立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信息共享机制和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和定期会商机制,定期通报公安派出所刑事发案、报案、立案、破案、采取强制措施、刑罚执行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重大案件信息,目前已互同信息200余条,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形成刑事诉讼大控方格局。三是定期巡查监督促进办案质量大提升。与县公安局联合会签《关于开展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专项检察监督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原则、工作范围和重点及对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活动监督的主要途径。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现场指导、交流、提前介入案件等方式对公安机关所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指导,了解受案立案办案情况,审查是否存在将涉嫌刑事犯罪案件降格为行政处罚、违法立案、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办案违法情形,确保案件从实体到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巡查中,发现公安派出所执法办案质量较之前有明显提高,事实认定程序方面均无问题,但对一些有争议的案件在处理方面存在分歧,后经与办案人员沟通,公安机关采纳我院检察意见,监督立案2件。
在今后的工作中,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和发展现状,认真分析和反思法律监督工作中客观存在的难点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探索对公安派出所进行监督的创新工作机制和途径,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创新监督机制,有力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确保监督实效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结合。